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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1-03-25 阅读次数:

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以及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教学厅〔2020〕8号)等文件要求以及我校工作实际,为做好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考试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研考组织工作,坚持“三个确保”的基本原则,稳妥做好今年我校研考复试工作:一是确保安全性,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切实保障考生和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二是确保公平性,严格复试组织管理,坚决维护国家教育考试公平公正;三是确保科学性,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招生质量。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立德树人,着力加强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坚持能力、素质与知识考核并重,突出对考生专业素养、创新能力、心理素质的考察。注重考生一贯表现,既重视初试成绩,也重视既往学业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

三、组织领导

(一)成立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小组

工作职责:统一领导,集体决策,全面负责全日制研究生的招生录取工作,制定相关政策方针。全程监督检查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的全过程。

面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含电子数据)由秘书收集后,统一交研究生院集中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二)成立研究生招生录取复试监督小组

工作职责:统一领导,集体决策,负责学院复试录取各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

(三)复试分组情况

学院组建2个信息与通信工程学硕、2个软件工程学硕以及6个电子信息专硕专业理论测试与综合素质能力复试小组。每组共7人,成员由5名博士或职称为副教授及以上的教师构成,其中组长(主考)1人,候考员1人,秘书1人。设3个外语能力测试小组,每组共5人,成员由外语专任教师2人、博士或职称为副教授及以上的专任教师1人,其中组长1人,另配秘书2名。所有成员当年无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的学生参加考试,评委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含电子数据资料)由专人收集后,统一交研究生院集中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四)工作机制

学院严格复试过程管理,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和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

1、考生按照初试成绩高低搭配均衡的原则分组进行复试,编组结果严格保密。复试开始前,考生在候考区随机抽签决定复试顺序,按此顺序安排考生进入移动云考场进行复试。

2、复试开始前由复试小组组长现场抽签随机决定复试考官组与考生组之间的搭配。

3、建立复试题库,复试开始前严格保密。考生按要求在试题库中随机抽取题目,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实时问答。

四、复试工作

(一)复试基本分数线

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公布的2021年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A类考生)要求。

(二)复试方式

考虑目前全国疫情防控形势以及我校实际情况,按照国家精准防控、防止聚集的要求,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形式,使用中国移动云视讯“云考场”远程面试平台(腾讯会议平台备用)。请各位考生提前做好复试准备,详见湖南工商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复试考生须知(https://gra.hutb.edu.cn/tzgg/140388.jhtml)。

(三)复试时间安排

电子信息复试时间拟定于2021年3月27日,软件工程复试时间拟定于2021年3月29日,信息与通信工程复试时间拟定于2021年3月31日,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

(四)复试资格审查

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严格考生资格审查的要求,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等材料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安排复试。本次远程复试,将利用人脸识别等技术,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要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复试前,考生必须向我院提交复试资格材料的扫描版或照片,提交的相关材料必须确保清晰、完整、规范,提交方式为电子打包发送至邮箱,邮件以“姓名+复试资格材料”命名。提交材料包括: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和准考证电子版。

2、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或者学生证扫描件:

(1)对于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校教务处开具的学籍证明或者注册完整的学生证(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

(2)对于往届考生: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考生提供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科起点获本科毕业证或者专升本的考生还须提交专科毕业证。

(3)对于留学回国的考生:①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验证或认证办法详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②凡在国外获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

3、大学期间完整成绩单或档案成绩单(加盖档案单位公章)。

4、考生自述(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

拟录取考生待入学报到时,我院将对考生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报名材料原件及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

(五)复试内容及形式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专业理论基础测试,分值150分;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分值100分;外语能力测试,分值50分,复试总成绩300分。根据考生复试成绩实际情况确定合格标准,复试三个方面中任何一个方面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1、专业理论基础测试

专业理论基础测试科目、内容不超过我院公布的2021年研究生招生简章复试科目的范围,但题型将会有所调整。为适应远程网络复试的实际情况,一般以综合性、开放性试题为主,采取线上问答的形式进行。考生通过远程面试系统随机抽取测试问题,并在规定时间内口述答案,面试老师在时间充足条件下也可对考生随机问答,每名考生的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

2、综合素质及能力(含心理素质)测试

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采用线上面试问答的形式。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能力、科研潜质、心理素质、思想政治素质及社会适应性等,每名考生的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

3、外语能力测试

外语测试采取听说交流的形式。每名考生的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由外语能力测试小组单独负责评分,小组成员不少于3人,秘书1人、候考员1人。

以上所有测试环节由面试小组成员根据考生回答问题的情况独立进行评分,取所有小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考生该环节的最终成绩。

4、加试科目

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须加试计算机组成原理(100分)和操作系统(100分)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测试方式与专业理论基础测试相同,由我院单独通知安排进行,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以上复试具体考核内容及方式根据教育部后续要求及远程复试系统测试情况有可能做相应调整。

(六)思想政治考察

考察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拟录取名单公示后,考生须按各二级培养单位提供的方式提交《思想政治情况考核表》,该表要求由考生人事关系或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填写具体意见并盖章。思想品德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体检

考生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标准(教学〔2003〕3号)执行。拟录取名单公示后,拟录取考生自行在当地二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将体检结果扫描成电子档后在规定时间发送至报考学位点指定邮箱。我院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在入学报到时统一组织体检,如体检不合格将取消入学资格。

(八)复试费标准及缴费方式

按照湖南省发展改革委等《关于加强我省研究生收费管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8〕99号)规定执行,研究生招生复试费为120元/生,考生通过我校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支付平台地址:http://pay.hutb.edu.cn/)。未缴纳复试费者不能参加复试;缴费后自动放弃复试的,不予退费。

五、调剂

(一)调剂专业

信息与通信工程0810 电子信息0854

(二)调剂要求

1、成绩要求。初试总分、单科成绩均达到教育部公布的 2021年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A类考生)要求。调入专业为第一志愿报考工学类专业(统考科目为:政治、外语、数学),且报考专业课程相同或相近(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2、专业要求。各学位点拟接收调剂专业名单:

信息与通信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电子信息。

电子信息:电子信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学位点拟面向以下专业调剂考生:

3、我校将在3月23日至4月30日期间按相关规定开通调剂系统,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需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填写调剂申请,学校研究生院将通过此平台通知获准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信息。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确认。未在规定时限内回复的考生视同放弃调剂复试机会,取消其调剂复试资格。

六、录取办法

(一)在专业招生计划指标数以内,按加权总成绩排名差额录取。最后成绩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综合评定。

(二)我院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对面试小组提交的复试成绩进行审核、汇总后,根据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提出拟录取意见,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根据各学位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提出拟录取名单;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研究生院提出的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批准;经审批通过后的拟录取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上予以公示;经公示后的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教育部批准后,由学校研究生院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学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和各轮次复试调剂的拟录取情况,对分专业招生计划进行动态调整。

(四)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应届毕业本科生录取后,如在我校2021年秋季开学前未能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取消录取资格。

(五)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结果公示

预计于4月份在湖南工商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拟录取结果(公示期10天)。

八、监督复议

(一)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录取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录取结果全面负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二)我院复试监督小组,负责学院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

(三)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并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录取现场巡考。

(四)有关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复试录取结果等信息将及时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

(五)在复试录取期间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及时受理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位点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进行复议。

举报电话:0731-88688302

九、疫情防控

学院按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全力做好复试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复试教师和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针对疫情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根据复试小组人数和场地大小,复试场所要进行彻底清扫和消毒,合理布置考场,复试人员的座位间隔距离要符合防控要求。学院根据研究生复试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建立保障机制。一旦发生疫情,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防控预案,上报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二○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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